Thursday, June 17, 2010

][。最熟悉的陌生人。][

][。最熟悉的陌生人。][

昨晚临睡前,翻看了i-周刊。
不经意看到了叶咏梅写的这篇稿。
觉得很有意义。
所以决定和大家分享。。
希望你从中也能领悟些。。

相爱需要靠运气,分手后有没有机会成为朋友,那就要看有没有这个必要了。
情人在提出分手后总会说出这句 - “不如我们做回朋友吧!"
听起来,对方似乎是想把伤害减到最低。
但是,如果你曾深深地爱过对方,在勉强自己接受分手事实的当儿是绝对无法在短期内把对方视为朋友看待的。
除非你们协议分手或因为工作的关系而必须保持朋友关系。
最近跟一位十年没联络的旧爱在电台碰上了。
我们终于打破了十年的沉默,简单的一句问候,跟同事简要的交代我们的过去,就真的没有好聊了。
说真的,当初很渴望与他保持朋友关系,但对方选择不告而别。
几年后,我们在路上不期而遇,我还主动跟他打招呼,但他却视而不见。
生日的时候,对方也没有发简讯祝你更别说主动联络你。
在这样的情况下,真的有必要勉强成为朋友吗?
如果你刚刚提出分手,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藕断丝连的暧昧关系,最好彻彻底底地断了所有联络的管道,感觉对方好像在人间蒸发了一样。
虽然这种方式很残酷,但分手后不再成为朋友绝对是让对方心死的最佳途径。
在网上看到这段字:分手后不可以做朋友因为彼此伤害过。
分手后也不可以做敌人因为彼此曾经深爱过。
因此分手后只能做最熟悉的陌生人。
我觉得这是再贴切不过的形容词了。
除了爱与恨,爱情也有它的灰色地带,做不成朋友就做彼此最熟悉的陌生人吧!

haha ok! end here le!
take gd care every1!
Bye~~

waiting for fungi to join me for e nxt world cup match! =P

p/s: finally there's no trng and i could dye and cut my hair. =]

][.10.fe.15.][

No comments: